关于召开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宣贯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采购合同》(GDZJ2017ZA004)的有关要求,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协会计划11月初在省内举办两期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地级市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监督员。
(二)建筑施工企业分管生产安全的企业负责人(省外进粤企业为广东区域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建筑起重设备生产、租赁、装拆、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维保人员及有关作业人员。
(四)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负责人及检测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二)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
(三)解读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及通知;
(四)近年我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讲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要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共分为两期,每期半天。
(一)第一期培训班
1.培训时间:2017年11月3日;
2.培训地点:惠州市(惠州市惠城区文化二路1号惠州市涛景高尔夫度假村三楼涛景湾);
3.参加地区:深圳、东莞、惠州、揭阳、汕头、潮州、梅州、河源、清远、韶关、汕尾。
(二)第二期培训班
1.培训时间:2017年11月9日;
2.培训地点:中山市(中山市东区东裕路93号盛景尚峰国际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3.参加地区:广州、珠海、中山、佛山、江门、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人员以自愿参加学习培训为原则,各地市协会组织当地企业积极参加,并指派1人领队,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由各地协会负责统计汇总,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报名回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我协会。
(二)此次宣贯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和食宿费用(住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三)参加学习培训无缺课的人员,由协会出具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东辉、曾 敏
联系电话: 020-81759182、81253010
传真号码:020-81253013
电子邮箱:cisagd@163.com
附件: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