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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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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广州“7·22”塔吊倒塌较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07-24 来源: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7年7月22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倒塌较大事故(以下简称广州“7·22”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认真汲取此次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省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9起,死亡56人,其中广州2起、深圳1起共3起较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7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召开了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马凯副总理和马兴瑞省长就加强安全生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广州“7·22”较大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迅速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认识年中进入建设高峰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挑战和当前我省进入主汛期,台风雷电暴雨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深入查找和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要以最严的措施筑牢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的防线。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7〕76号)《省委督查室 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对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进行专项督办的通知》(粤委督〔2017〕33号)要求,突出重点,重点排查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及使用、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等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所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拆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及设备的检测情况。从最容易忽视的环节找问题,切切实实不留安全死角,不留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现场管理混乱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整改到位后才能予以复工。各地对此次行动排查出来的情况要建立台账,按照全省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台账(见附表)记录在案,对未能立即整改的风险隐患要专人跟踪负责,务必落实闭环处理。

  三、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重点检查五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要求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确保项目管理班子和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到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带队检查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复工安全情况;施工项目部要组织好本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及时整改;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监理部要参与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对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作业人员未经复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深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巡查检查的力度,严肃依法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工人违规违章作业等行为。各地还要将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和建筑市场监管联动起来,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严重违法甚至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依法限制其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参与评优评先和申请资质升级等,从机制上防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近期,我厅将采用“双随机方式”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地指定1名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于7月31日前将有关检查情况、工作台账及联络员名单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逾期不报或数据不实,马虎应付者,后果自负。

 

  附:____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3日  

  (联系人:林清华,联系电话:020-83133589,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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