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2012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本省和进粤施工、监理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粤建办质函〔2014〕2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我厅印发的《2014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工作安排,现定于6月下旬在广州市举办一期对2012年下半年以来在本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本省和省外进粤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的专题教育培训班,具体工作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2年下半年以来在本省及外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2012年下半年以来在本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驻粤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2012年下半年以来在本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二、培训内容
1.宣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对工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点评;
3.分析近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6月25日9:00至17:00,时间一天;6月25日8:30前报到。
2.培训地点:广州市越秀宾馆五楼岭南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98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加盖公章,于6月20日前传真给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2.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依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3.培训和当天午餐免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联系人: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陈工 联系电话 020-81253010,13728081989,传真号码:020-81253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