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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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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安协〔2010〕019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通知

时间:2012-07-24 来源: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通知

粤建安协〔2010〕019号

各培训考核站:

       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字[2008]8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50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继续教育。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条件:
1.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在有效期内使用满21个月
3.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5.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近两年内违章操作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课程安排、通过标准:
1、学时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两年有效期内每年度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一年参加所在企业继续教育,一年参加工作所在地考核点的继续教育。

2、课程安排:(见附件1)

3、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凭操作资格证及有效身份证明上课,培训考核站工作人员应做好日常考勤登记。

4、通过标准:满分100分,合格60分。由考勤及测验两部分组成。其中考勤率占30分,测验占70分。达到标准的,由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站出具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人员可凭该证明及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手续,由各考核站汇总提交我会。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100元/人/年度(含资料费、培训费、考核费及更换副本工本费)。该收费必须由各考核站办理继续教育收费许可手续,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收费。

四、各考核站提交我会培训考核部资料:
1.每期继续教育班开班计划(须提前一周报我会培训考核部)
2.不少于两张继续教育课堂现场照片(注明上课时间、地点及人数)

五、各考核站向我会提交符合延期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汇总表》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其中正本由各站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考核站的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的核对章后,将正本退回持证人。

六、申请延期复核资料审核确认后,我会将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及时录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信息。逾期不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上述办法各培训考核站须认真落实,对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应严格要求,抓考勤,抓质量。为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我会将不定期派员抽查各考核站工作情况,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考核站提出警告,拒不改进的,将取消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附件1: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安排表

附件2: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考勤签到表

附件3: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延期复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