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好各平台互联互通。各地市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加快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线上审批优势,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实行“网上办”、“指尖办”。
二、实行“预约办”和鼓励“就近办”。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避免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办事人员过于集中,缩短排队办理的等候时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于一些确需到实体大厅现场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应通过网上、电话、邮件等方式“预约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就近办”。
三、大力实施审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对于通过事中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可列为告知承诺事项进行办理,以提高审批效率。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其承诺书约定提交材料的限期原则上可在疫情结束后进行补交。
四、做好疫情防控特殊项目的服务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为疫情防控所需的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特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主动服务,要通过建立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为工程项目加快建成并投入使用提供便利服务。对于急需投入使用的项目,各有关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提前介入做好相关环节审批的服务支持,做到完成一项及时验收一项,项目整体完成后,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可先交付使用,再完善相关资料。
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安排,切实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助力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落实本通知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有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请各地级以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3月底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办也将实施对各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