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2月22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进行推动落实,并研究部署今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马兴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李玉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赴广东指导组组长李路平,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伟中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上新水平。一要落实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部署,围绕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既定目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二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地方立法,加强发展中医药、市场监管、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立法修法工作,加大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和妨碍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依法防控工作落地落实。三要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充分发挥法治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法治先行,推动规则衔接,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修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对司法权监督力度。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要加强党委对依法治省工作领导。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共同做好依法防控和法治广东建设工作。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