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单位:
为检验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建筑施工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1386号)的工作安排,定于6月23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举办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3日上午10:00-11:30。
二、活动项目名称和地点
演练项目名称:广州富立鸿地产有限公司南沙芦湾村项目北区高层住宅、地下室及商业街工程,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芦湾村进港大道与港前大道交界,《交通指引》附后。
三、活动内容
(一)演练人员班前安全教育;
(二)应急救援演练;
(三)演练代表进行小结;
(四)专家组组长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讲话。
四、演练组织领导和参加人员
演练工作由我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广州市住建委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具体演练工作由我厅委托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
演练现场总指挥: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玉贵。
演练现场副总指挥:省建筑安全协会会长钟伟文、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志豪。
参加演练人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芦湾村项目工程部相关人员等约50人;120急救中心、公安消防大队人员约10人。
观摩演练人员: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质安科(处)长、质安监站长;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的领导、质安(建管)处长、质安监站长和相关人员;每个地级市的住建部门选派2个本地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南沙区部分在建项目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部分相关央企负责人;省、市建筑(安全)协会负责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代表。总人数约300人。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应急演练活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协办,省建筑安全协会承办,演练单位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本次演练活动,具体事宜请与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请于6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应急演练活动人员报名表(附后)传真或电邮至省建筑安全协会。
(四)请省建筑安全协会协调做好现场观摩安排工作,并汇总各市参加观摩活动的单位、人员数量等情况,于6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五)应急演练活动联系人: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林清华,电话:020-83133589,传真:020-83133587。
2.省建筑安全协会联系人:林东辉,电话:020-81759182,传真:020-81253013,邮箱:cisagd@163.com。
3.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联系人:梁成勇,手机:1380886595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