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安协〔2009〕052号 关于2009年下半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公示
关于2009年下半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公示
粤建安协〔2009〕05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粤建安协〔2009〕043号文的要求,我会已将评选结果进行了核对整理,现将评选中通过的225项(其中104项初评通过、113项年度复评通过、8项AA级诚信工地年度复评通过)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AA级诚信工地”有不同的意见,均可向我会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须盖公章,个人反映的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请申报、推荐单位,对有关“省双优工地、省AA级诚信工地”的相关内容认真校核指正,并尽快反馈给我会。
联 系 人: 王 启 杨荔明
电 话: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