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安协〔2012〕0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建安协〔2012〕0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AAA级安全文明
标准化诚信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安[2012] 1号)要求,将组织开展2012年“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其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70%以上,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
2、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
3、市政、园林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报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相关材料:
1、《AAA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建设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和材料,以及荣获《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等文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反映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DVD光盘(不少于5分钟);
5、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6、依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的通知要求,2012年“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各地的名额有限,本着“控制数量、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争创品牌”的精神,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7、各地从已获得2011年度“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项目中选出符合“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作为推荐;
8、各推荐项目若有参建单位且合同工程量应在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可同时推荐,并提供分包合同。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联 系 人: 王 启
电 话: 020—81195116
传 真: 020—81253013
电子邮箱: cisagd@163.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协[2008]38号) (网址:http://jzaqfh.zgjzy.org);
4、文件扫描件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