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更名除外)办事指南
时间:2015-02-02
来源:
一、变更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和经济类型变更。
注1: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对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的词语称谓不同,对应称谓见下表:
词语
|
安全生产
许可证称谓 |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称谓
|
企业
资质证书称谓
|
地址
|
单位地址
|
住所
|
详细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经济类型
|
经济类型
|
经济性质;类型
|
注册经济类型
|
注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名称变更,以及地址、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变更的同时一并变更单位名称,不适用本指南。其变更办理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更名)增补副本办事指南》
二、办理机关
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其他企业到企业工商登记地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变更后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1: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幅,按顺序装订。
注2:无主要负责人变更的,不需第(五)项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行业服务版(http://www.gdcic.net/Default.html)“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选取申请办理事项,录入申请变更信息,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在表上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按本指南第二项明确的办理机关,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或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或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签注变更内容。
注1:“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行业服务版首页界面简称“三库一平台”。
注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事机构地址见其部门公告或信息公开。
注3: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材料需出示材料的原件核对。
注4:变更办理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企业变更栏签注,企业需带齐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副本。
五、办理时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于接收申请材料时当场办理;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时限参照本指南执行(具体时间按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