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建筑焊工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建安协〔2014〕028号
各地级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培训考核站:
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字[2008]85号)要求,经研究,我协会近期将恢复建筑焊工考核工作(已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为切实做好我省建筑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实施时间
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建筑焊工作业(建筑焊工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一般的焊接、切割作业,不得从事钢结构/网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焊接),且符合参加考核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均可申请参加。
建筑焊工培训考核工作定于2014年9月15日起实施。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形式。学员可通过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填写考生信息和建筑焊工类别,并选择相应的培训考核站;
(二)参加考核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2.近3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听觉障碍、无色盲,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如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和生理缺陷;3.初中及以上文化;4. 从事建筑焊工的作业人员。
(三)报名时提交资料:1.《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4.近3个月以内二级乙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5.近三个月以内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培训内容及课时
根据国家住建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考核大纲,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内容由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组成,为保障培训考核质量,建筑焊工工种的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不含考试时间);实操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不含考核时间)。具体培训内容及课时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4学时;建筑焊工专业基础知识4学时;建筑焊工专业技术理论4学时;安全操作技能12学时。该项培训课程为自愿性培训,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培训,各培训考核站不得强制学员参加培训课程。
四、收费标准
参照2010年5月4日《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简表》中有关建筑焊工的收费标准。
五、考核要求
建筑焊工的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由省建筑安全协会委派工作人员及考核专家前往现场监考。理论知识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分成电焊与气割(焊)两部分、口试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60分为及格,实际操作考核70分为及格,两项考核必须达到合格线方能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对首次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理论或实操考核不合格及缺考的学员将给予2次免费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需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
另学员上课期间必须进行个人指纹信息的采集,未采集指纹信息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
(一)各培训考核站必须严格按照《建筑焊工培训考核场地设置要求》(附件1)和建筑焊工培训考核实操场地平面布置图(附件2)进行实操考核的场地设置,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培训考核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筑焊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请各培训考核站于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