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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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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安协〔2009〕016号 关于举办法律法规及施工安全强化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时间:2012-07-24 来源:

    受广东省建设厅安全管理处委托,我协会决定安排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二级资质以上企业可派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经理(质安部门经理)参加法律法规及施工安全强化教育学习班,该学习班记录将作为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个人安全合格证延期的必备材料,请予认真重视并依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班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4日~15日,报到时间为2009年5月13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新港大道北1号新会碧桂园内(详见附件1)
 
二、主要学习内容:
 
1、《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函〔2007〕375号)
 
2、《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实施细则》(粤建安函〔2007〕91
号)
 
3、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
部令第166号)
 
5、《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6、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93号)
 
7、事故处理案例
 
三、其他事宜
1、学习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其中食宿费1000元/人,资料培训费500元/人)
2、请各单位于5月5日前将参加学习班的名单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我会(联系人:王启、杨荔明,联系电话:020-83362990,传真号码:020-83185867)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地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