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四届七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鉴于以下议题审议所需时间较少,为减少各理事单位开会往返对工作的影响,依据我会章程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的相关规定,决定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四届七次理事会议”。现将本次理事会的议题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议题
为更好地适应当前建筑行业的发展,提高建筑起重机械与租赁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保障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我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与租赁分会工作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进行重新修订,形成了《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与租赁分会工作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工作办法》(修订稿))和《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稿)),现依据《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对《工作办法》(修订稿)及《管理办法》(修订稿)提交理事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表决要求
现请各理事单位审议《工作办法》(修订稿)及《管理办法》(修订稿),协会进行公示五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协会提出,如无异议,理事会正式通过此决议。(联系人:陈灿新,联系电话:020-81759182)
附件:《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与租赁分会工作办法》修订稿、《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2024年4月2日
14号-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四届七次理事会议的通知.pdf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与租赁分会工作办法》《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