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省建筑安全信息网
2024年04月27日
你所在位置: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及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9 来源: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7〕11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九大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全国“两会”及党的十九大召开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具有极端重要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春节过后,各建筑施工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工程项目先后复工,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存在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完全到岗,一线作业人员精神状态未调整到位,新上岗作业人员数量多且不熟悉工地环境和安全生产意识差,停工后工地的安全设施未全面检查修复,机械设备未保养、检查和维护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极易引发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已经发生4起、死亡4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以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教育,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部应对春节后的用工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凡招用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办理用工手续,明确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实行实名管理。施工企业应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一线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根据不同工种、工程特点和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无证上岗人员要禁止其上岗。

  三、立即行动,开展春节后复工的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确保项目管理班子和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到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带队检查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复工安全情况。施工项目部要组织好本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及时整改。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监理部要参与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加强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状况的检查。消除城镇燃气、城市桥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运营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排水、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

  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要加强房屋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防止房屋垮塌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共用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有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管理队伍和技术指导“四个基本”,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察力度,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对关健施工阶段进行技术指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各企业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不按要求进行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作业人员未经复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要盯住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复查,坚决落实“闭环管理”,严防敷衍了事,死灰复燃。

  五、完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间安全应急管理

  中共十九大将于2017年秋季在北京召开。从全国“两会”到十九大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建立值班制度,完善各类突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确保全国“两会”到十九大期间能够妥善应对施工安全突发事件。

  六、加强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检查扎实高效开展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请于3月10日前将本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及工作联系人员名单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分别于4月、6月、8月的25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10月25日前报送特别防护期检查工作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常态化工作,请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格式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 

  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3日  

(联系人:孙宝国,联系电话:020-83133573,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

 

附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doc
文件类型: .doc 33ad1c0166e3946402684c7e0befd748.doc (32.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