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省建筑安全信息网
2024年04月29日
你所在位置: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适应新常态,保持严管态,全力推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时间:2015-04-07 来源:

 ——在2015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暨上半年防范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312日)

同志们:

    今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州市召开201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暨上半年防范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和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部署201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并对今年上半年防范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提出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要求,在全省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房屋市政工程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工程总量达到4.16万项,房屋市政工程总建筑面积6.18亿平方米,市政工程总长度286.7万延米,比2013年分别增长6.31%11.66%3.75%的情况下,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狠抓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体现在:一是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高。2014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为99.94%,纳入监督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质量创优取得较好成绩,获2014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6项,获2014年度全国工程装饰奖49项,获201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58项,获201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113项,获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161项。二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发生1起较大事故和16起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共20人,其中,非责任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13年相比,事故总起数下降了1起下降10.5%,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1.1%,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的48.8%。值得肯定的是,除云浮市超过省下达的控制指标、湛江、肇庆2市刚好达到省下达控制指标以外,其它18个地级以上市和佛山市顺德区的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均未超过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东莞、梅州、汕头、揭阳、河源、韶关、阳江、茂名、汕尾、潮州、佛山市顺德区等11个市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东莞、梅州、茂名、韶关、阳江、潮州、汕尾等7个市近3年没有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深圳和珠海2市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这些成绩的取得,确实来之不易。2014年全省住建系统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重点抓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重视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促进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宣贯新修订的《广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时出台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指引(试行)》,起草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全省防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场文明施工、台风暴雨恶劣气候的预警等有章可依。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如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实施了《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立建设工程监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价格体系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制定《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安装操作规程》等。东莞市发布《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等。同时,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别是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等,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二)积极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2014年,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积极推进两年治理行动工作的开展。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员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动员部署和教育,提高了全系统各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启动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和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以承诺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竣工永久标牌中刻录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同时建立了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为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落实打下基础;组织开展了对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提高了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牵头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的研究,草拟了治理工作措施。各地区也都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

    (三)充分发挥已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四个坚持”,推动各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坚持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省厅与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订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年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市;二是坚持实施施工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制度。省厅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防范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前阶段的施工安全形势和主要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各市、县(区)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三是坚持实施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事故、或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目标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警示约谈,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一年时间内发生2起一般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提醒这些地区、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坚持实施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较为突出地区挂牌督办制度。省厅对发生1起较大事故的佛山市、事故死亡人数超过省下达控制指标的云浮市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四个严格”,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一是严格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动态管理。2014年,全省共有5009家建筑施工企业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3596家(含新申请878家)经审查予以许可和延期,通过率为71.79%。在严格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同时,还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管理,对50多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和10多家发生事故企业进行了动态核查,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委托组织对5万多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继续教育,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颁发考核合格证或收回考核合格证;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加强对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的把关,全年共有3.6万人参加了年度继续教育,2.35万人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三是严格实施施工过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据统计,全年全省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作出动态扣分记录共2.57万条,省厅对动态扣满分的45名项目负责人、24名注册监理工程师作出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个月或暂停在全省范围内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有力地促进了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施工、监理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广州、佛山、东莞、惠州、深圳、珠海、江门市和佛山市顺德区等地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执行动态扣分力度较大,全年作出动态扣分条数均超过1000条,其中,东莞、珠海、中山、深圳市站以及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站扣分条数超过500条,惠州、韶关、肇庆市站以及广州增城、惠州大亚湾区站扣分条数超过400条,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执法效果。四是严格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迟报或未报的企业和地区主管部门进行批评,并督促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参与或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已对在我省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3家本省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或90天的行政处罚,对在本省发生事故的4家省外施工企业,提请其发证机关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扎实开展各项检查和巡查,形成了抓工程质量安全的严管氛围。2014年,省厅根据省安委会、住建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住建系统的实际,组织全省住建系统开展了一系列的检查、督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是开展了八个方面的检查工作:开展了2014年上、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以及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等部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了全国“两会”、春节、国庆期间、雷雨天气、汛期、台风等重要时期、重要节日、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开展了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开展了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试验等。通过开展上述检查巡查等工作,形成了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压态势,推动了各地各企业单位进一步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重视宣传和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全行业的工程质量安全意识。

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全省住建系统以“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开展了“质量月”系列活动。在深圳、中山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省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认真观摩了住宅工程采用工业化建造、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精细化施工质量管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等内容;公布了近三年建筑施工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排名榜,宣传工程质量创优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召开了部分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和推广应用铝合金模板研讨会等。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住建系统深入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如:组织实施了“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的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活动,培训新进场、新上岗的建筑农民工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超过了130万人次;采购了1000多套以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为原型的《生命无价》DVD片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视频教材》,提供给有关企业单位观看;向社会发放各类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建筑工人安全常识读本等9千多册(套),接待咨询超过6000人次;在深圳市科大雅苑项目工地举办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参观总人数超过2200,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选择了本地区12项工程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观摩,营造了“树立标杆、示范引导、共同提升”的良好效果;举办了近两年发生安全事故的本省和省外进粤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班;编印了近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警示案例小册子,派发给施工、监理企业用于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各地各企业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等。

    此外,去年下半年,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在全省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整治工作,印发了《全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计(2014-2015年)》,开展了自查摸底并启动了整治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草拟了《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开发了标准化考评管理信息系统,组织编印了5600套《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化操作手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标准化操作手册》并免费派发给各地各单位使用,并开发了《操作手册》手机应用电子书,为全省深入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提供指引。广州、东莞、珠海、佛山等市都先后印发的内容丰富、直观易懂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指导工程项目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

    总得来说,2014年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是明显,确实令人鼓舞,确实值得大家认真总结。

    二、正视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凝聚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新共识

    虽然,2014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仍令人担忧:一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工程项目勘察深度不足、设计质量不高,施工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使用不合格建材、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有些工程未竣工验收和备案就交付使用,这些问题给施工质量乃至未来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二是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虽然,去年我省安全生产完成事故指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但我省去年仍发生一起深基坑坍塌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2起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分别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和2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事故,一般事故仍然多发。个别地区事故总数和伤亡人数仍未明显下降,这说明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居多和安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

    造成以上这些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意识谈薄,追求产值和效益、追求工期和进度,而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有些企业承包的项目多,点多线长面广,企业层面质量安全管理力量不足,对项目现场检查不到位,项目管理层缺乏的强有力约束和指导;二是违法转包、分包和挂靠工程,给质量安全管理埋下隐患。当前,我省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将企业资质证书出借给他人使用的现象。这些企业被挂靠中标后,以包代管或形式上管而事实上由实际承包人幕后操纵,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组织施工混乱、偷工减料、压减安全生产措施费等问题时有发生,致使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失控,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甚至酿成事故;三是质量安全管理基础总体仍比较薄弱,执行标准规范不到位。部分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不强;部分建筑业企业仍主要是靠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维持经济增长,而不是依靠科技进步和现代管理手段来发展生产,全员劳动生产率、技术装备率较低;部分企业在项目管理中没有按要求配足现场管理班子,甚至出现项目负责人挂名而不到场履职的现象;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建筑领域,但由于这些建筑工人学历较低,质量安全意识较差,不熟悉规范标准,加上当前工地用工短缺,企业急于用工,部分一线作业人员未培训就上岗,这些都给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带来较大的压力。三是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落后。目前,我省还有大量的工程项目实际上仍没有引进科学的组织实施方式,仍然是由非专业化的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管理。尽管项目名誉上实施项目总承包制、建设监理制等,但建设单位依然成立基建班子,组织一批非专业人员去管理工程项目,有些建设单位把注意力放在降低工程造价和加快工期进度上,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擅自压工期、压造价、压低监理收费和随意肢解工程发包等,项目总承包制度得不到全面推行;有些项目监理制度形同虚设,监理班子不健全,监理工程师依法履责的权利未得到充分行使;四是主体责任不落实,执行法规标准不到位。部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依程序建设、依标准建设的意识不强,在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力量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五是监督工作方式依然落后,监督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当前,我省住建系统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的方式仍然是以日常监督抽查、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巡查等为主要方式,监管方式单一,尚未建立起工程质量安全诚信考评机制、工程质量安全优胜劣汰机制和一票否决机制,尚未实现市场与现场监管的有机联动。同时,随着工程规模的逐年增长,工程建设体量和建设难度逐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力量明显不能满足监督工作要求,监督深度也难以保证。有相当部分县(区)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业务技术水平不高,监管方式落后,不能适应工程建设发展形势的要求。

    面对我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批示指示精神和朱小丹省长有关建设质量强省的讲话精神,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增强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对策措施,切实抓好当前的质量安全工作。特别强调要注意的是:一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出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滑坡。当前,我们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有些企业为降低成本确保效益不滑坡,可能会压减安全生产投入,工程建设过程使用不合格建材,减少现场管理人员,降低一线作业人员的收入等,这些都有可能诱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问题,造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减弱。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必须进一步加大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管的力度。二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下,要创新工程建设监管的新举措。当前,我省正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转移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我们要更加关注因行政审批改革可能会给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的新影响,要有相应的措施来弥补原行政审批所关联的管理工作,不能因为一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而导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减弱或出现管理的真空。要认真研究创新工程建设监管的新方式新方法,重构工程建设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努力创建规范有序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三是在建设法规体系未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始终保持工程质量安全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用更加严厉的措施来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努力推进201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质量强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防范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为主线,以完善监管制度与创新管理机制为抓手,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强化重点攻坚,加强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加快信息化应用步伐,努力提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2015年要重点抓好如下“五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吹响了治国理政的“集结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作出决定,可见,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发展的战略任务,对于工程建设领域来说,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的依法治理,也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当前的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近几年,我省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积极推进立法、加强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但是也存在个别地区的主管部门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依法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避重就轻,甚至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不利于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下大气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今年要重点组织学习国家和省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三部法律法规,全省住建系统要根据岗位不同、条件各异的实际,对监督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建筑工人等开展不同形式的普法学习活动。二是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文件。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研究出台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实施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配套文件。三是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纳入监管,严格把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两道关,依法依规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施工操作规程、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和降低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严厉按照上限处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从重处罚;四是要加大执法督查力度,推动各地加强执法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住建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所辖县区一级住建部门质量安全工作情况以及在建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五是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建设,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各地区要把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建设作为强化执法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力量的配备,强化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完善工作装备,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统一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工作队伍。

    (二)深入推进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和工程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今年要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认真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工程档案管理等制度,强化五方主体责任追究机制,引导五方主体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及保修过程中切实履行质量责任,确保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省厅将按照住建部的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专项检查、巡查和督查,并从严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三项治理工作。即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综合治理和建材打假等工作。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将重点治理房屋建筑工程渗、漏、裂、脱、沉等问题,今年争取出台有关治理措施;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将以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强预拌混凝土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推广应用混凝土质量跟踪监管信息系统和混凝土试块植入芯片防伪技术,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限制过渡开采河砂、科学合理使用淡化海砂、鼓励使用机制砂和山砂等的措施,推动建设用砂地方标准的出台,并加强对工程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氯离子含量等指标的检查等;建材打假专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法监察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将会同省技监局、工商局、公安厅等部门在全省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的行为,净化建材市场环境,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厉查处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都要按照住建部和省厅的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部署,定期开展对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提升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的成效。四是加快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的建设。今年省厅将借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之机,研究制订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动态管理措施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办法,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站开展执法检查和管理提供工作手段。

    (三)强化重点攻坚,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大力推进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仍是当前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有效手段。今年将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省安委会的要求,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把一些事故多发、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或事故隐患问题突出的地区、问题较多企业以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将列为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将制订方案,推动这些重点区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机制体制建设、监管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一个或几个重点问题的解决,实现夯实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基础,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的目标。二是深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继续把容易导致建筑起重机械倒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和深基坑坍塌性事故的部位,作为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三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污染环境的集中治理。2015年,省住建厅将联合省环保厅出台《广东省防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供管理依据,把扬尘、噪音和排污作为下一阶段深入开展施工污染环境防治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中。各地区要按照《广东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部署,认真抓好今年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完成好2015年的集中治理任务。

    (四)推广应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效能。

    省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开发的“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云平台”,2014年已完成该系统开发任务并已在部分工程项目中试用,省总站还组织了全省300多名骨干进行该系统的应用培训学习,2015年春节后,省厅专门邀请广州、佛山、东莞、清远4市的住建局、质安监督站的负责同志召开了使用该系统的专题研讨会。上半年,省厅今年将在上述四个市进行试点,今年下半年将在全省推开,实现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一张网”管理的目标。对于已经开发了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管信息系统的市,要做好与省平台的对接工作。省厅还将在6月底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搞好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和监管平台对接工作。请各地认真配合,通力合作,争取今年内对接完毕并正常使用。

(五)重视抓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今年头两个月,广州、肇庆、中山、阳江的房屋市政工地已发生了高支模坍塌、高处坠落、有害气体中毒等伤亡事故,4起事故共造成了319伤,所庆幸的是没有酿成较大事故,这些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事故告诫我们,春节前后,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期,要及早防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才能杜绝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今年上半年直至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我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必须高度重视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性。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尽快牵头组织研判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近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尽快对近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形势的稳定。二是必须迅速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检查工作。春节过后,全省建筑工地将陆续恢复生产,在这段时期,主要存在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完全到岗,一线作业人员精神状态未调整到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数量多以及不熟悉工地环境和安全生产意识差,停工后工地的安全设施未全面检查维修,机械设备未保养、检查和维护就使用等问题。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工作,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落实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施工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并带队检查本企业承建项目的复工情况。三是必须抓好新上岗、转岗建筑工人的培训。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每年春节后都是建筑工人新上岗、转岗的集中时期,容易因管理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或违章操作诱发施工安全事故。希望全省各施工企业要加大力度组织开展好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各级住建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抽查、巡查,确保教育培训落实到位。四是必须着手部署开展好今年上半年全省施工安全大检查,继续开展好预防施工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和高空坠落事故隐患的专项治理,保持强有力的监管态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五是必须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和施工用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建筑工地消防责任制,对可能导致火灾隐患的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确保不发生建筑工地火灾,同时,要重视抓好施工用运输车辆的安全行驶问题。

    同志们,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主要领导同志的相关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部署要求,以法治的理念、改革的精神、踏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一升两降两不发”即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起数和事故的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目标,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建设平安广东,为建设质量强省作出积极的贡献。